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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些年留学美国教会我的事

分享 | 周若鹏(九十年代留学美国,毕业后创办软体开发公司,并担任软体工程师。)
整理 | 梁舒卉

我在美国就读的大学,其中一项必修且必须及格的科目,是美国的宪法,如果这一科不能及格,即使其他科目考得再好,也无法毕业。他们认为,作为公民,应该清楚本身的权益。当年,美国议员以色情泛滥为由,倡议管制互联网内容,由於这项倡议违背言论自由的原则,终经不起舆论的力量而作罢;克林顿总统的丑闻事件,美国社会考量到他可能违法,并不因为他位高权重而家丑不外扬,所以世界第一强国的总统,也得坐在法庭上接受审讯。

美国人注重个人的感受多於群体——除了权益,还涵盖个人的兴趣。在这里的大学气氛,铜臭和分数主义的成分都很低。例如,我的美国室友主修动物学,其原因就只因为他对该科系充满兴趣。我的马来西亚同学们,修的不是商学,就是电脑等所谓“出路广”的学系。我的美国室友可不担心这些,他的父母也不干涉,他们都明白:选修自己有兴趣的学科,更能全力以赴,将来踏入社会更能敬业乐业。

美国上课情况和马来西亚的中学大相径庭:讲师发问,或同学提问,没有人会默不作声——除非偷懒没备课。美国学子都了解教授及讲师的角色在於教导,本身有疑难但问无妨。

我渐渐学会在课堂里高谈阔论甚至说笑调侃,我常与美国同学们交流想法,从美国的人人平等、言论自由与媒体开放的课题,到马来西亚的特权、固打制、电检局、内安法令和被钳制的媒体等,在半公开场合能畅谈这等事情,实在痛快。美国同学从小便被教导宪章所赋予的权力,他们根本无法想像没有这些权益的情况,令人眼界大开。

回到马来西亚,我深刻感受到一种反文化冲击。从美国回来,我觉得自己的国家,本该有许多胜人一筹的地方。然而两国国情迥异,优劣立见:当我对一些事物做出批评时,周围的人会劝告我别乱说话。我常向好友们说起:应得的东西还没得到,便要继续追求争取。

凭一己之力,我改变不了什么,只能把理想放在心上。

(原载:在求学路上的意外收获《升学情报第15期》,2003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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